【吴思历史三部曲】彼时彼刻
思考历史,当更要面向未来。
更新历史
- 2022.03.23:整理并完成初稿
读后感
这一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好多年,最近终于看完了。当年觉得很不错的分析,在这几年国际形势风云突变之下,也显得有些可笑了。发展才是硬道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不过文中分析的很多历史上的弊病也是真实存在的,希望我们能走出自己的道路,跳出这个历史循环。
读书笔记
潜规则
-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合法地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肥并重新调整。
- 冤大头是贪官污吏的温床。在冤大头们低眉顺眼的培育下,贪官污吏的风险很小,麻烦很少,收益却特别高,因此想挤进来的人也特别多,他们的队伍迅速壮大。
- 各级官员都是聪明人。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大家都认清了局势。 这种局势,对老百姓而言,首先就是不值得为了那点乱收费而用几个月的时间,跑几千里路去告状。告状花的钱,打发一辈子的乱收费也有富余,告状必定是亏本的买卖。其次,贪官污吏准备付出更大的代价打掉出头鸟。一旦坏了规矩,他们的损失将极其巨大。因此出头鸟很可能赔上身家性命。第三,在付出上述重大代价之后,告状者的成功概率不过千百之一二。结论:民不和官斗。出头的椽子先烂。屈死不告状。 对官吏而言,结论就是洪亮吉说的那句话:老百姓的那点伎俩不过如此。 老百姓是个冤大头。且不必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更不必说什么“以血还血,以牙还牙”,人家骂了他,打了他,吸了他的血,他连找人家的家长哭诉告状都找不起。惟一合算的选择,只剩下一个忍气吞声,继续让人家吸血。
- 儒家并不反对“家天下”。因此皇亲贵族就应该当纯粹的寄生虫,百姓就应该掏钱给皇上供养众多的后宫佳丽,供养伺候她们的成千上万的宦官。但王道毕竟比秦始皇的不加掩饰的霸道上了一个台阶,这也是流血牺牲换来的
- 我想强调一句:这里显现了三种公平的标准。按照正式规定,老百姓在名义上的权利竟然如此之大,他们不仅不应该被官府的黑秤克扣,不应该交纳使费,相反,他们还应该从官方拿到一笔买草钱。这当然是头等的公平,但只是名义上的东西,并不是老百姓真正指望的标准。“民习安之”的标准,是白交驿草但不受刁难的标准,这是比正式规定降低了一个等级的标准。百姓胆敢不满意的,只是使用黑秤外加勒索使费,并不是白交驿草。官吏和衙役们得寸进尺,想让老百姓在认可第二等标准之后再认可这第三等标准,村干部们不肯认帐,这才有了拦路告状。
- 在我看来,这样的处理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鼓励。不处理,那些违法乱纪的人或许还有点心虚。经过这样一番处理,他们便可以放心了:告到省委书记那里,又指定名声不错的地委书记亲自处理,最后又能怎么样呢?不过给了我们一杆新秤。过一年我们还贪污,还敲诈勒索,大不了再得一杆秤。这也能算风险吗?因此,他们的不高兴不过是暂时的。他们手里的加害能力并没有丝毫的削减,他们的反扑欲望已经在不乐中展现出来。有能力又有愿望,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呢?
- 这是一个明确信号:在皇上身边的心腹眼中,俸禄外收入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了合法地位。以不同的名目,按不同的数量收授财物,已经成为未必明说但又真正管用的潜规则。这就意味着清官从上到下全面消失。与此同时,正式的俸禄制度则成了名存实亡的制度。这套正式制度也确实不配有更好的命运,它就像善于将老百姓逼上梁山一样善于逼官为盗。
-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 清朝末年,良乡吴店村的公共事务由村中精英组成的公会负责,这些精英通常是比较富裕又受过一些教育的人,社会声望比较高。当时的捐税很轻,首事们往往自己交纳而不向村民征收,因为他们更在乎声望和地位,不太在乎那点小钱。 1919年开始,军阀们在北京周围争夺地盘,先后有直皖之战和三次直奉之战,军阀们毫无节制地向村庄勒索后勤供应。这时,不愿意勒索村民,自己又赔不起的村长就开始离开公职,而把这个职位当做一种捞油水的手段的人们则顶了上来。这时候出来当村长的两个人,先后都因贪污和侵吞公款被县政府传讯。赔款出狱后,这样的人居然还能继续当村长,因为没有好人愿意干。 这就是说,当政权大量征收苛捐杂税的时候,比较在乎荣誉的人就从村级领导的位置上退出了,这类人就是司马直那样的人物。而替换上来的,通常是敢于也善于征收苛捐杂税的人物,譬如陈奉那样的人物。更明白地说,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的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要请你走人。这就是此前300年陈奉与冯应京相替换的背景,也是此前1700年司马直自我淘汰的背景。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 在袁宏道的感觉中,堂堂县太爷的角色,对他个人品格的要求就是奴才般的贱皮骨,妓女般的笑嘴脸,搜刮百姓的狠心肠,媒婆般的巧言语,处理文牍的好耐性,总之是一副丑态。在这些丑态里,搜刮百姓的狠心肠与陈奉之流的作为是近似的,这里不再多说。至于伺候上官及讨好过客,这些都是官场必需的应酬,其实质是搜刮百姓之后的利益再分配,是民脂民膏的分肥。官场宦游,谁知道明天谁富谁贵?培植关系本来就是正常的投资,不得罪人更是必要的保险。陪着转转,一起吃两顿,送点土特产,照顾点路费,怎么就把人家说成吸血的蚊虫?再说,吴县刮来了民脂民膏别人沾点光,别人刮来了他袁宏道也可以去沾光。这是一张人人都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官场关系网,袁宏道在圣贤书里没有读到这些规矩,居然就如此满腹牢骚,恐怕要怪他太理想主义了。
- 恶政选择了恶棍,恶政本身又是如何被选择的呢?立皇帝就如同掷色子,皇帝的好坏主要靠碰运气。以明朝的十六个皇帝论,不便称之为恶筛子的不过五六个,大多数不能算好东西,可见恶政被选中的概率相当高。东汉九个皇帝,不算恶筛子的只有三个,与明朝的恶政出现概率差不多。东汉的多数恶筛子,譬如汉灵帝,登基时还是个小孩子,近乎一张白纸;嘉靖和万历之流年轻时还算不错,后来却恶得一塌糊涂,可见恶政被培育出来的概率也不低。帝国制度很善于把常人难免的弱点和毛病培育为全国性的灾难,
- 恶政可以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最高层笼络皇亲影响皇帝,在官场中清除异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间吸吮膏血——肥肥壮壮地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一层又一层地自我复制。势力所及之处,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成体统,实施的政策也越来越背离帝国公开宣称的政策。
- 恶政与恶棍集团相得益彰,迅速膨胀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循环就临近终点了。在万历死去的时候,距离该轮循环的终点还有二十四年。在汉灵帝卖官鬻爵修复宫殿的时候,离他本人实际上也是东汉王朝的“脑死”日期只剩下四年
-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用不了多久,大家便认清了皇上的真面目。原来皇上是个冤大头。你糊弄了他,占了他的便宜,捞了他一把,他照样给你发工资,照样给你印把子,照样提拔你升官。
- 明朝的中后期也存在失业问题。人多地少,人口过剩,在生存资源的竞争中失败的人们,最后便沦为流民。追究起来,明朝在很大程度上就亡在流民手里。没有流民,老百姓安居乐业,闯王恐怕只能当个小团伙的头头。甚至闯王李自成本人也不会去闯,他没有土地,又被驿站(邮电局兼招待所)裁员下岗,走投无路才加入了老闯王的团伙。钱能啃净了槟榔王,其作用正是制造李闯王。本来那位槟榔王可以给众多农民和小商贩带来生意,现在其中一些人却要失业甚至成为流民,从这个角度看,钱能啃的是皇上的命根子。考虑到本来还会有很多人愿意学习槟榔王,创造出更多的商业和就业机会,而槟榔王等人的遭遇却将他们吓了回去,钱能的影响就更显得要命了。
- 李东阳说了:“老百姓的情况,郡县不够了解。郡县的情况,朝廷不够了解。朝廷的情况,皇帝也不够了解。”这大意是不错的。不过,按照他的说法,老百姓和皇帝之间只隔了两道信息关卡,即郡县和朝廷。实际上,在充分展开的情况下,老百姓和皇帝之间隔着七道信息关卡。直接接触老百姓的是衙役,这是第一关。衙役要向书吏汇报,这是第二关。书吏再向州县官员汇报,这是第三关。州县官员向府一级的官员汇报,这是第四关。府级向省级官员汇报,这是第五关。各省向中央各部汇报,这是第六关。中央各部向内阁(皇上的秘书班子)汇报,这是第七关。信息到达终点站皇上面前的时候,已经是第八站了。这还没有算府、省、中央各部的科、处、局和秘书们。即使在最理想的状态下,也不能指望信息经过这许多层的传递仍不失真。 更何况,信息在经过各道关卡的时候,必定要经过加工。在无数信息之中,注意了什么,没注意什么,选择什么,忽略什么,说多说少,说真说假,强调哪些方面,隐瞒哪些方面,什么是主流,什么是支流,说得清楚,说不清楚,这都是各级官吏每天面对的选择。
- 在权力大小方面,皇上处于优势,官僚处于劣势。但是在信息方面,官吏集团却处于绝对优势。封锁和扭曲信息是他们在官场谋生的战略武器。你皇上圣明,执法如山,可是我们这里一切正常,甚至形势大好,你权力大又能怎么样?我们报喜不报忧。我们看着领导的脸色说话。说领导爱听的话。我们当面说好话,背后下毒手。难道有谁能天真地指望钱能向皇上汇报,说我最近成功地完成了两次敲诈勒索么?如果干坏事的收益很高,隐瞒坏事又很容易;如果做好事代价很高,而编一条好消息却容易,我们最后一定就会看到一幅现代民谣所描绘的图景:“村骗乡,乡骗县,一级一级往上骗,一直骗到国务院。
- 清朝的京官比外官穷:京官凭借权势和影响关照外官,外官则向京官送钱送东西
-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我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千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免遭到报复。
- 就如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上有利润平均化的趋势一样,在竞争声望、关系、安全和人缘的官场上,似乎也存在一种官场利益平均化的趋势。当然这么说不确切,因为官场利益是向着制造利益和伤害的能力流动的,如果制造利和害的能力谁都有一点,就会呈现利益均沾的局面,不过这种能力的分布并不那么平均。从平均的方面说,每个在官场上有影响的官员都有理由认为:我们都没有说你的坏话,我们有能力害你却没有害你,我们甚至还说了你的好话,让你得了这么一个美差肥缺,难道你就不能出点血,让大家也沾点光么?从不平均的方面说,京官、将军、上司之类的官员最有造福能力或者加害能力,自然应该多分。这种能力的强度像水波一样呈环状递减,分配的利益也如此递减。打秋风、请客吃饭、表礼水礼、程仪、炭敬冰敬别敬、三节两寿等等,都是在此规律下支配的官场利益分配机制。
- 名义上权力在皇帝手里,但是皇帝不能干、不肯干,这时候,在没有合法的代理制度如宰相制度的条件下,行政大权就悄悄落在皇帝的私人顾问和随从手里了。这是潜在的规矩,却是真正管用的规矩,不懂这个规矩的人将在官场上碰得头破血流。究竟是公开代理的宰相制度好,还是明朝的悄悄代理好呢?公开代理好歹还有个公开推选宰相的过程,悄悄代理则全凭个人的私下手段,譬如刘谨那种引导皇上玩鹰玩狗讨皇上欢心的手段。
- 我们已经看到了三个层次的选任官员的方式。表层是理论上冠冕堂皇的“选贤任能”,中层是论资排辈和抽签,底层是权势集团的私下请托,或者叫走后门。
- 此外,论资排辈和抽签本身堪称极其高明的流线型设计。如果要发明一种在官场中的阻力最小、压力最轻、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肥缺分配办法,恐怕那就是论资排辈加抽签。资格和辈分是硬指标,不容易产生争议,这就能够持久。人人都会老的,谁都不会觉得这个办法对自己格外不公平,这就容易接受。已经老的人关系多,经验丰富,常常还是年轻人的师长师兄,年轻人很难公开反对他们,这就让反对者难以成势。至于在相同资格和辈分的条件下抽签抓阄,这是把前程交给天意和命运安排,而天意和命运也是人人尊重,根本就无法反对的。 最后还有一条好处,一旦开始了论资排辈,再要废除就不太容易,代价会很高,因为耐心等待多年的编织了坚实的关系网的人们会群起围攻,说他的坏话,造他的谣言,保护自己即将到手的利益。
- 所谓堕落,当然是从圣贤要求的标准看。如果换成新官适应社会和熟悉业务的角度,我们看到的则是一个重新学习和迅速进步的过程,一个接受再教育的过程。第一次是接受圣贤的教育,第二次则是接受胥吏衙役和人间大学的教育。第一次教育教了官员们满口仁义道德,第二次教育教了他们一肚子男娼女盗。
- 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送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
- 分析这个故事,我们至少可以发现三个要点。第一,晏子初期不媚上不欺下,实行了一套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第二,晏子后期欺下媚上,实行了一套竭泽而渔的政策,这是只做不说的潜规则;第三,合乎仁义道德的政策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被迫向潜规则转变。这三个要点构成了一个堪称经典的制度变迁模型。读读中国历史,这类制度变迁总是在人们的眼前晃来晃去,似乎生怕大家不认识它。为了识别方便,我们干脆给它起个名字,叫做晏氏转型
- 晏子对齐景公说:过去我治理东阿,堵住小路,关紧后门,邪民很不高兴;我奖励勤俭孝弟的人,惩罚小偷坏人,懒民很不高兴;我断案不偏袒豪强,豪强很不高兴。您左右的人求我办事,合法我就办,不合法就拒绝,您的左右很不高兴;我侍奉权贵不超过礼的规定,权贵们也不高兴。邪民、懒民、豪强这三邪在外边说我的坏话,您的左右和权贵这二谗在里边进我的谗言,三年内坏话就灌满了您的耳朵。
- 晏子把讨厌正式规则和喜欢潜规则的人分成了两类,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两大利益集团:一个是民间的“三邪”,另一个是统治集团内部的“二谗”。这两类人的利益所在决定了他们的好恶,而他们的好恶关系非常重大。
- 从正式规则中受益,在潜规则中受损的普通老百姓呢?他们自然是支持晏子的,可惜,他们的力量太弱,声音太小。他们的赞赏不能使晏子升官,而三邪二谗却可以。他们挨饿并不能让晏子丢官,而三邪二谗却能够。这些老百姓,按照马克思的比喻,就好像是一麻袋毫无组织的土豆。而缺乏组织的土豆,一麻袋也好,一火车也好,在土豆们进行利害计算的时候,损益得失无异于一个土豆,并不像通常想象的那样是所有的土豆之和。零散的土豆无力保护自己的利益,需要高高在上的皇帝代表他们,赐予他们雨露阳光。
- 最开始,我们遵守仁义道德,不欺下不媚上,努力当好父母官。这是理想中的为官之道,是冠冕堂皇的官场进步策略,在历朝历代的官场上确实也可以找到这样的清官。可是我们在抵抗堕落的诱惑,努力当一个忠君爱民的好官的时候,竟然受到了来自上边和下边的强大压力。我们发现,原来上边是很想让我们媚的,诱导我们媚,暗示我们媚,强迫我们媚,不媚就有祸。而媚上就要上贡,就要贡鱼贡虾,这就难免欺负下边,让鱼虾们倒点霉。出乎意料的是,下边也很愿意我们欺负,虾群中的积极分子会主动协助我们欺负,把他们的邻居加工好,送货上门,并不用我们太费心。如此容易地“欺下”之后,我们又进一步认识到,原来老百姓并不难欺负,欺负了他们几次,他们也没什么办法。那么我们如何是好?是放弃仁义道德,转而采取欺下媚上的官场生存策略呢,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硬要跟领导和群众对着干呢
- 我看到过一句崇祯元年农民造反前的动员口号:饿死也是死,当强盗也是死,坐等饿死,还不如当强盗死[65]!这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当良民和当强盗的风险已经相等了,而当强盗活下去的希望却大得多,这就是崇祯死弯的谷底。 一般说来,赋税加重意味着皇上豢养的专政工具更加强大,老百姓造反的风险也应该随之加大。尽管从钱粮变成威慑的转化渠道腐败朽坏,严重渗漏,那一大笔钱粮总要变出一些军队和刀枪,明晃晃地逼到造反者面前,并且在心怀不满的百姓面前晃动,构成冷飕飕的威胁。可是,如果压榨过度,老百姓到了横竖也是一死的地步,风险就无法继续加大了,上述道理就失灵了。万一官府的镇压力量跟不上劲,或者外强中干,或者可以收买,让老百姓看出犯上作乱倒是一条活路,这时候,崇祯死弯就见了底。在这块地方,造反有收益,当良民却没有。造反有风险,但良民同样有,说不定还更大。这就是崇祯死弯形成的微观基础。
- 土地价格可以近似地看作政府对百姓压榨程度的浮标。压榨越狠,价格越低。
- 我们还是接着说税收摊派和土地价格。公派私派和明税暗税征到十两银子的份上,地还能要么?按照顾炎武的说法,这时候人们的反应是:“往往相率欲弃田逃走。”这就意味着,在到达崇祯死弯的谷底之前,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现象,那就是大面积的土地抛荒和流民的出现。流民是土匪或造反队伍的后备军,他们的出现又可以更多地制造荒地和流民,进一步压低田价。
- 不过,想通了这一点,给出定义又无妨了。下边是我想到的垫脚石: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我想再强调一句。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 公民人格很有资格成为我们今天乃至未来数代人的理想人格。假设这个理想真能成为现实,马克思描绘的靠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现象虽然不会寿终正寝,赤裸裸的坑蒙拐骗总不会有了。
- 我们还没建立一个能够保证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人间制度。我们看惯了好人倒霉和恶人得势。这就是“迷信”生根、开花、结果的沃土
- 暴力赋敛集团是比生产关系中的阶级划分根源更深的社会集团,他们是生产关系本身的直接选择者和维护者。这个集团控制着暴力资源,拥有强大的伤害能力。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可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人身,也可以用更有利或更省事的赋敛方式代替这种占有。
- 帝国制度是在多种暴力-财政实体并存、优胜劣汰的环境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组织形式。这套制度调动资源的能力、战争能力和稳定程度接近了当时的生产和技术条件所允许的最大化。这是一套经过上百个国家二十多代人断断续续的积累和摸索,将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的制度组合匹配而成的高效率的体系。这套体系高度适应草原地带游牧民族不断入侵的地理环境[95],高度顺应众多暴力-财政实体争霸中原的历史演化路径,同时又密切对应着作为自身基础的小农经济。这套高效率的综合性适应体系[96],依仗着最适者生存的强大生命力,成为称雄天下两千余年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历史活动主体,占据了历史舞台的中心,谱写了人类文明史上的辉煌篇章。
- 儒家学说比较完美地描述和论证了这种均衡关系。在儒家的理想设计中,千家万户依靠人力和畜力、使用铁制农具耕种收割的自耕农,每年向帝国交纳百分之十的赋税;国君通过多层次的官僚代理网和基层的里甲组织征收赋税,征集兵员,保护帝国及其臣民的安全,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秩序,维护国君恩赐给各层臣民的相对权利,并向社会提供福利。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学说将这套秩序描绘为天道的体现,被皇帝确立为独尊的官方意识形态,并且成为中国社会普遍接受的对公平和正义的基本看法。 儒家描绘的均衡关系,是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长期互动的经验教训的总结。
- 帝国制度轮回十余次而基本结构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决人口与资源关系的长期性问题,也不能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从而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胁迫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
- 帝国的官营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制造出了精美的祭祀用品、战车、兵器、航船、宏伟的建筑、精巧的手工艺品,以及相应的复杂的分工协作体系。帝国的代理官员是这套生产体系的直接管理者。但是,无论官营工商业如何发达,它终究是帝国的附庸,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所支撑的政治军事组织的附庸。它没有自身的生命和发展动力。 官营工业生产体系还面临着一道难以突破的边界:在自身的分工与专业化的发展中,分工越细,体系越复杂,代理链越长,管理成本就越高,分工带来的利益也就越低。当管理成本高过分工所带来的收益的时候,分工发展的进程就会终止。 与官营工业不同,民营工业在市场体系中的分工和发展,是一种利益主体不断生成的过程。官营工商业只有一个行政头脑,分工好比是肢体的分化和延长,存在着信息不通、指挥失灵和尾大不掉的风险。而民营工业在肢体过长时就会自然断裂,生成新的利益主体。只要分工带来的收益大于交易成本[100],分工和发展的进程就会无止境地持续下去,永远不存在管理效率和行政需要的限制边界。专业化分工导致的专业知识积累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没有止境的,这个自发演化过程持续下去,便有可能创造出一个资源利用效率更高、力量更强大的新文明。
血酬定律
- 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 一、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 二、当血酬大于成本时,暴力掠夺发生。 三、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
- 根据第一个要点,冒险狩猎或挖煤的收益不算血酬。暴力掠夺特指以人类及其所拥有的财富为对象的行为。 根据第二个要点,在暴力掠夺发生时,人类必定权衡成本和收益。成本至少有四类:1、良心。同情心和正义感。2、机会成本。在权衡中,与卖命并列的还有卖力、卖身和卖东西等选项,人们会比较血、汗、身、财的付出与收益。3、人工和物资的消耗。4、暴力对抗带来的风险。无论是暴力镇压,暴力反抗,还是暴力掠夺者之间的竞争,暴力掠夺都要面临一定的伤亡风险。以上四类成本与收益的权衡,每类都能演义出一串历史故事。
- 根据第三个要点,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只能转移财富,这就会引出暴力掠夺者与财富创造者互动的漫长故事。 五年前,我表述的血酬定律包括了第一和第三个要点:血酬就是对暴力的酬报;暴力掠夺不创造价值,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拼争目标的价值。我还谈到了第二个要点的第四类权衡:在暴力争夺的过程中,当事人的核心计算是,为了获得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伤害到什么程度。 随后的进展是:我找到了计算良心的方式,又算出了流血与流汗的替代关系,在第二个要点中补上了第一和第二类权衡。血酬定律于是有了更完整的定义。同时,我继续从暴力集团与生产集团关系的角度解释一些历史现象,用暴力集团之间的竞争关系解释一些重大的制度变迁。
- 在上本书《潜规则》里,我描述了造就潜规则的力量,那是一种低成本伤害能力,在官吏手里就是合法伤害权。后来,我继续追寻这种能力的踪迹,追究隐藏在各种规则深处的规则。
- 在这轮追究的最后阶段,我碰到了更深层的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 本书最后完成的几篇文章,提出了血酬和元规则等概念,这些概念代表了我力所能及的深度。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
- 总之,逻辑和历史经验共同告诉我们:暴力最强者说了算,这是决定各种规则的元规则。暴力最强者的选择,体现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暴力最强者甚至可以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本身。当然,平民并非不重要。在长时段上,平民的选择和对策,从热烈拥护到俯首帖耳到怠工偷懒到揭竿而起,可以决定暴力竞争胜利者的选择的成本和收益,决定选择者的兴亡荣辱,从而间接地影响统治者对法规的选择,间接地影响正义观念和统治者对正义观念的选择。
- 强盗、土匪、军阀和各种暴力集团靠什么生活?靠血酬。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不过,暴力不直接参与价值创造,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拼争目标的价值。如果暴力的施加对象是人,譬如绑票,其价值则取决于当事人避祸免害的意愿和财力。这就是血酬定律。在此过程中,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这个道理说来简单,却能推出许多惊人的结论,解释许多费解的历史现象。
- 第一推想:为了追求血酬的长期最大化,土匪愿意建立保护掠夺对象的秩序。
- 李自成到底是流贼头目呢,还是仁义之师的领袖呢?这个问题不好答。事实上,李自成一直是暴力集团的好领导。作为暴力集团头子,李自成始终在追求血酬的最大化。流贼烧杀抢掠,追求一次性血酬的最大化;进城后秋毫无犯,追求打天下坐江山的长期法酬的最大化。
- 统治者的财富主要来源于税收和掠夺。从掠夺的角度说,刘瑾比成吉思汗、忽必烈之流温和多了,从税收的角度说,刘瑾却不如他们。忽必烈打下中国当了皇帝,掠夺收益便逐渐减少,税收最终成了大头,而税收是有最佳比例的。儒家圣贤总结历史经验,发现最有利于社会安定,统治者也不至于感觉匮乏的比例是10%。在两千多年的帝国历史上,这个数字在理论上便成为纳税集团与食税集团和平共处的疆界。统治者当然愿意多收,但是秦帝国横征暴敛、二世而亡的教训太惨痛了,他们不大敢放纵。
- 刚到农村插队的时候,我曾问过偷懒的社员,为什么不好好干活。一位贫农反问道:“有我多少?”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过来,这就是在公有制中生活的农人的核心计算。在自留地里,苦干也好,偷懒也罢,好坏都是自己的。在集体的地里则不然。譬如大寨有80户人家,你刨80镐,才有一镐是给自己干的。反过来,你偷懒少刨80镐,自己才承担了一镐的损失,其他79镐的损失可以转嫁给同队社员。激励大寨社员多刨两镐或少刨两镐的力量,从物质利益的角度计算起来,只有自留地的八十分之一,而领导们的感召力和威慑力又不能长期稳定地补足那79份,这便是大寨道路让位给大包干的道理。
- 假如没有危险,老百姓还不妨保持对昔日英雄的尊敬。如果英雄只能给百姓招致官府的报复,或者利用这种尊敬出格越轨,他就成了多余的祸害——英雄这种东西,本来就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物,稳定的常规秩序中不需要英雄,也没有英雄的位置。
- 算清了这笔账,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何潜规则通行数十年而不遭抵抗。大家都愿意搭便车,最多不过出力拉拉边套,谁也不肯驾辕。驾辕者必须是一个不计较物质利益、不怕或不知风险、同时又有号召力的人
- 从头到尾分析起来,民众尽管没有固定的脸谱,却始终是理性的趋利避害集团。他们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自己的利益是永恒的”。而这个利益的安排和变动又可以在社会制度的特征中得到解释。
-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
- 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
- 卖命者的核心计算是:为了获得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伤亡的风险?或者,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用古人一句更简明的话表达,就是“身与货孰亲?”孰亲呢?那就要看身是谁的身,别人的身还是自己的身,百万富翁之身还是饥寒交迫之身,身也要看具体部位,是小手指还是整个脑袋,是钢琴家的小手指还是乞丐的小手指;货也要分什么货,锦上添花的货还是雪中送炭的货,百两银子的货还是万两银子的货,等等,不可一概而论。权衡种种利害之后,依然打上门去,说明卖命者认为这是合算的买卖。破坏方和赌场方都找到了合算的策略,有关卖味和挂钱的规矩便形成并固定下来。
- 资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种规则,必定发展出某种规矩。在我们看到的情景中,无论是打翻菜农“抄手拿佣”,还是砸赌场“拿挂钱”黑吃黑,这些规矩都赤裸裸地建立在强横的基础上,建立在以暴力损害对方的基础上,因此,我称之为“横(第四声)规矩”。在中国历史上,横规矩一直肩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
- 血酬和横规矩并非一无是处。小偷不敢随意在谦德庄行窃,土匪不许客匪在自己的地盘内抢劫,这未必不是平民之福。从老百姓的角度说,流寇不如土匪,业余土匪不如专业土匪,短期捞一把的专业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块地盘当成自己的家产了,反而不肯胡乱糟蹋了。随着预期统治时间的延长,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培养税基,确定最佳屠宰率,保护草场,维护羊群生存繁殖的有利条件,打退其他肉食动物的入侵。在这种情况下,血酬与报酬、掠夺与皇粮正税、横规矩与天经地义之间,确实存在相当大的重合部分。
- 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比起寻常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
- 两代依靠运河南粮北调,供应京师和边防,维持漕运近六百年。围绕着漕粮的征收和运输,生长出一套盘根错节的潜规则体系,专有名词曰“漕规
- 在抄录这些碑文的时候,我似乎能体会到立碑者的苦衷。经过数百年的博弈,谁输谁赢早已见了分晓,各个群体利害相制,摸索出了一套各自相安的规矩。百姓应该出多少血,各级官员胥吏应该分多少利,彼此形成默契,构成了稳定的均衡状态,形格势禁,改动非常之难。这六块碑本身就证明了改动之难。如果立碑真能解决问题,何必立上六块?而且碑文所禁革的一些条目居然百年不变,甚至不肯改头换面换个新名字。
- 漕口敲诈官吏,官吏自然仇视漕口。但是从百姓的角度看,漕口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对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恐怕要算好人。比起官吏的敲诈来,漕口的代理费比较低,为小民提供了富于竞争力的选择。对于未曾攀附漕口的小户来说,他们就不能算好人了,因为他们把贪官污吏都赶了过来,自己的负担因而加重了。由此可见,如何评价漕口,取决于百姓被敲诈的总额(漕规总量)是否可以压下来,但这又不是漕口所能决定的。漕规的总量取决于百姓与官家的总体关系。
- 低成本的伤害能力,合法伤害权之类的东西,就好比是一个利薮,一块培养基,一个生态位,白员就是这个生态位的必然产物。尽管这是一个以害人为生的大物种,我们却不好痛骂人家。资本和劳动力总要无孔不入地流向收益比较高的领域,不消除这块培养基,单骂跑来繁殖的细菌觉悟不高,还要挡人家的财路,就有点不大讲理。
- 我们可以想象,各级官员如何窃笑着把这些信息迅速而夸张地传到朱元璋的耳朵里。他们的潜台词是:不是要限制我们的权力吗?不是要群众监督我们吗?那好,你安排下来的工作我们无法完成,这可不赖我们。朱元璋听多了这类报告,感叹道:呜呼!为了方便民生而禁贪婪的官吏,刁民便乘机侮慢官长。为了维护官吏的威信而禁民众,官吏的贪心又勃然而起。没有人知道仁义在哪里。呜呼,治国难呀
我想重新解释历史:吴思访谈录
- 下边是我想到的垫脚石: 1、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我想再强调一句。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 中国村落农民,历来善分而不善合…… 善分,并非是中国农民的弱点。西方人比东方人更善分。中国农民分到家庭而止,西方人分到个人。中国农民的天然弱点在于不善合。(为曹先生所加)他们只知道自己的眼前利益,但看不到长远利益。更看不到在长远利益基础上形成的各农户间的共同利益。因为看不到共同利益,所以不能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超家庭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或说,村民间的共同利益在客观上是存在的,但在主观上并不存在。因而他们需要有一个‘别人’来替他们识别共同利益并代表他们的共同利益。他们对共同利益的代表者的关系是感恩与崇拜。崇拜是因为这个代表者能识别他们认识不到的共同利益,感恩是代表者替他们实现了共同利益。…… 中国激进知识分子好谈专制与民主。他们只把专制与民主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又将政治制度视为一件可以随时替换的衣服。他们被西方政治概念蒙住了眼睛,看不到政治制度赖以有效运作的社会心理习惯。当广大村落农民尚未学会自我代表,且需要别人来代表时,一切法律与民主的制度建设,只能是一层浮在水面上的油。
- 儒家描绘的均衡关系,是统治集团与被统治集团长期互动的经验教训的总结。 由皇室、贵族及其官僚代理人构成的统治集团,拥有强大的暴力威慑和意识形态劝说能力,因而在双方关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他们的选择并不是不受限制的。农业生产者通过怠工、避税、逃亡以及走投无路时揭竿造反等对策,决定着统治集团在选择不同的土地制度、人身权利、赋税形式和赋税比例时的风险和利益,决定着不同统治方式的成本和收益。面对小农的行为特征,管仲在“牧民”篇中表述统治原则说:“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198]”在统治集团眼里,他们与物质生产者之间的关系,类似牧人与羊群的关系,而羊群对生长条件的要求、羊群的好恶和承受能力对牧人的行为是有重大影响的。为了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牧人必须约束自己,必须付出努力,提供并维护羊群的生长条件。这种政府功能,儒家称之为天恩或德政,西方现代政治经济理论称之为“公共产品”,由公民以付税的形式购买。无论叫什么名字,在帝国制度中,它终究是一个暴力-财政实体稳定存在所必须提供的。
- 帝国制度下的农户是以一盘散沙的状态存在的。豪门大族和各种民间组织都受到帝国警觉的限制。农民生活在里甲制度的严格控制之下,他们力量微弱,反抗官府压榨的收益很微薄,却面临着杀鸡吓猴的巨大风险。在这种个体反抗风险远大于收益的利害格局之下,只要能凑合活下去,退缩忍让通常是农户的最佳生存策略。此外,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水平高,与外界交易的次数少、数量小,忍一忍也不是很要紧。因此小农对公正稳定的社会秩序的要求并不苛刻,也不愿意为此付出较高的代价。
- 小农经济的分散自给特性决定了农民阶级以两种形态交替存在:和平生产时期的一盘散沙状态与造反时期的集团状态。这两种状态对统治集团的利害影响在能力和方向上大不相同,因而在相同的几大社会集团的构成格局中,产生了两种大不相同的社会秩序。对造反集团状态的敬畏决定了统治集团对儒家规定的正式秩序的敬重,对一盘散沙状态的轻视又导致了鱼肉百姓的潜规则的盛行。王朝建立初期,农民造反集团的余威尚存,儒家正式秩序实现的程度偏高。承平日久,潜规则在软弱可欺的零散小农的土壤上成长发育,儒家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渐破坏。
- 汉朝有削藩,有独尊儒术;隋唐发明了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宋朝完善了抑制军阀藩镇的代理军官制度;明朝发明了代替相权的内阁制度和提高皇帝个人监控能力厂卫制度;清朝的皇位传贤原则又建立了激励皇子进行素质竞争的新机制。此外还有不断改进但成效不佳的宦官控制制度、后戚控制制度等等。尽管帝国制度在各方面都有完善和发展,但在最根本的关系上,在农业生产者与暴力赋敛集团的关系方面,一直不能出现有效的权力制衡。因为最有制衡欲望的受害者,始终是毫无权力的平民百姓。
- 帝国制度轮回十余次而基本结构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冲出农业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决人口与资源关系的长期性问题,也不能形成构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会力量,从而解决统治集团堕落的周期性问题。小农经济的基础不变,诱导或胁迫帝国制度发生根本变迁的利害格局就不能形成,王朝循环就不会终止。
- 帝国的官营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制造出了精美的祭祀用品、战车、兵器、航船、宏伟的建筑、精巧的手工艺品,以及相应的复杂的分工协作体系。帝国的代理官员是这套生产体系的直接管理者。但是,无论官营工商业如何发达,它终究是帝国的附庸,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所支撑的政治军事组织的附庸。它没有自身的生命和发展动力。
- 帝国的战败标志着一个历史性的转折: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暴力赋敛集团支配一切的社会形态,在生存竞争中丧失了最拿手的优势。
- 我努力构建的历史观的核心支柱,是一个从行为生态学借来的概念:生存策略。采集渔猎是生存策略,暴力掠夺也是生存策略,游牧、务农、做工、经商,都是生存策略。所有生存策略,从单细胞生物到人类各种职业,其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是:所得≧所付。在等式之上,得付比越高,发展潜力越大,反之则衰亡。各种生存策略集团互动演化,好像不同物种互动演化一样,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形成世态平衡——人类社会各种生存策略的得付比平衡。换句话说,人往高处走,直到力尽计穷或得不偿失为止。
- 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历史知识是有帮助的。通过读史,我们可以看到什么东西是暂时的,什么东西是长久的,反复出现的,反复出现的道理何在。潜规则就是反复出现的,与历史一脉相承。其反复出现的道理,就是受害一方缺乏反制能力,连告状都投诉无门。拥有合法伤害权的人可以借用公共权力牟取私利,个人可以获得好处,却不用个人承担成本,而且风险很小。在受害者无权监督反制的格局中,这种行为很难控制,因而愈演愈烈,于是,公开宣布的公共法规就变形了,被潜规则悄悄取代了。
- 一旦认识到生命对生存发展资源的依赖关系和交换关系,意识到生命存在所需要的资源并不是无限供给的,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生命无价的错觉就难以维持了。生命的价格就可以计算了。 譬如我自己的命,我买了大病保险,十万元档次的。如果我得了某种重病,需要换器官,十万之内我付得起,如果远远超出了我的支付能力,譬如要花一千万才能得救,那我就老实承认,我支付不起,我的命不值一千万。我当然希望值一千万,但这不是希望的问题,而是支付能力的问题。不是我不要命,而是我要不起这条命。如果不接受这种现实,那我到底应该去挤占谁的养老金或糊口钱呢?谁让我挤占呢?
- 元规则不完全等于血酬定律。血酬定律讨论的是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而元规则,作为决定规则的规则,又在这两者的交换中加入了一个规则因素,变成了生命与资源分配规则的交换。人们流血拼命,有时候并不仅仅是抢钱抢东西,而是要打天下,坐江山,称王称霸,这是生命与特权的交换,生命与有利于自己的规则的交换。 造就潜规则的力量,主要是一些造福或加害的能力,简称利害能力。这种能力未必都是合法伤害权。比如偷懒,怠工,拖延,反正都是一些对利害计算造成影响的东西。
- 官家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是皇帝,他说了算,制定王法;第二层是衙门,就是各个地方的利益和部门的利益,根据各自的部门利益,形成了各种法规;第三层是官员个人,围绕着他们形成了各种“潜规则”。这三个主体都是官方,他们既合作又有各自的利益,形成一个立法定规的动态结构,在整体上他们说了算。“官家主义”制度,就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在其中潜滋暗长的基本结构。
- 血酬史观是用来分析暴力要素所主导的社会的历史观。它仅仅是历史观的一种特型。血酬史观很适合分析前资本主义时代,也就是暴力集团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一旦暴力集团被生产集团取代,作为生产集团的资产阶级控制了暴力集团,把他们当作自己的守夜人,当作自己的保安,资本主义就诞生了。这时候,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解释力开始上升,因为资产阶级就是生产要素的组织者,他们支配经济,同时有力量影响上层建筑。
- 历史上的皇帝,冒险打天下、坐江山,大家都认这个账。从全社会的角度看,皇帝领导的暴力团伙,消灭了流寇和其他暴力团伙,天下太平了,抢劫率下降了,天下受益。皇帝团伙难免为非作歹,但功大于过,他们坐江山大体是公正的。可是深入分析一下,皇帝打天下时如何动员民众?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付出最多的又是谁?皇帝说解救大众苍生,为此流血流汗、奋战牺牲的也是大众苍生,现在天下打下来了,从自作自受的角度说,凭什么皇帝自己坐江山,还传给自己的儿子,不让民众当家作主,不传位给民众推选出来的人?这不是贪天之功为己有,掠众人之美吗?即使第一代真有天大的功劳,终身执政有理,君子之泽,也该五世而斩吧
- 李鸿章所谓变局,其实是指暴力竞争对手的改变。西方列强轻易打败了中华帝国,打破了数千年的均衡,而西方的暴力又是在资产阶级这个生产集团的控制之下的,完全代表了另外一种内部关系格局,帝国无法像同化游牧民族一样同化比自己高级的对手。这就是变局的深刻之处。孙中山学习西方,高举民国的旗号,以民众控制暴力为建国理想,但他实际建立的是党国体制,那是帝国的变体,是凭借专制的行政力量赶超西方列强的过渡性体制,恐怕并非定局。
- 最明显的,就是刚才已经几次提到了,就是潜规则。这个潜规则的特征,刚才大家已经注意到了,首先它肯定不合法,它不是正式规则,正式规则是不许敲诈勒索的,但是它就敲诈勒索了。这是第一,它不合法。 第二,它是一个规则,大家都认账,都遵循,甚至于被害方还主动地说,以后你别敲诈我,你这样收我一笔钱吧,收我一笔辛苦费吧,这是大家都认可的,是社会共同遵循的一个规矩。 第三个特点是,这个规则是潜的,不能明说,叫辛苦费,不能叫做免于敲诈勒索费。因为这个东西是违反公认的正义观念,也违反正式的法律制度的,所以这等于是一个三方的博弈关系。我们之间,比如我,给我一笔辛苦费,我说行了,就这样吧,我不敲你了。但是咱们俩的这个交易,实际上都有一种隐含的前提,就是那儿有一个人盯着咱们呢,咱别让他知道,大家都认可,都接受这种,你也不主动,我也不主动。你主动了,虽然你可以免去这一次的损失,但是逮着机会我狠狠地收拾你,咱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这样的三方关系之中,就形成了一种潜规则。这是第三个特征。 第四个特征,潜规则明显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本来我想方设法地要找一个机会敲你一笔,要找一个贼让他开花,还得费心地去吓唬你、诈你,现在这些事都不用了。于是我这个敲诈者的成本降低了,同时被敲诈者也不至于说警察,过来,召唤你来了,先吓你一跳,然后你还得托人找关系跟他说,行了,帮我洗清楚,再掏钱。这些交易费用全都免了,于是大家都照这个惯例行事,心里踏实多了,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于是各方都增加了一点儿利益。 最后我们再看一个特征,这个潜规则的位置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什么都不作为,就是按照“贼开花”和“洗贼名”的那个位置,可以说将军抽車这个边界,我大军压境,你的权利边界被我压缩得最小,你损失最大。仍然你得有损失,但是这个损失要大得多,如果你们努力点儿,让乡绅替你们做一个交易,把大家组织起来,分担这个成本,然后跟衙役有一个谈判,弄得他也觉得合算,这个潜规则的边界,你这一方就能够顶住他一点儿,往后推他一点儿,他不至于敲你敲得那么狠,这个边界就有这么一个差别,都是潜规则,却不一样,如果你们更强大,你们几个是乡绅,联合起来了,找县太爷去了。如果你们这么强大,能够影响县太爷的身家性命,那他就立个碑,说以后咱们按规矩来,以后我们没人敲你,这个边界与你们自己的实力是有密切关系的,于是我们就发现潜规则的具体位置,随着双方实力对比均势的不同,而实际的位置不同。
- 我的预测是,中国要走向民主化,这在一两代人的时间中是挡不住的,“官天下”早晚得变成“民天下”,变成民主社会,组合形态可能很复杂。但官家的地位要下降,受到限制。 另外一个预测,资源短缺和人口压力会让中国和美国、日本大不一样,可能得用技术的创造补偿资源的不足,也可能是用意识形态方面的创造去遏制消费,补偿资源的不足,也可能是多重制度上的创造,和自然达成协调。这种新的文明形态和过去是不一样的。 访谈者:你有没有一个比较理想的母本? 吴思:民主社会的母本有很多,美国也罢法国也罢。不过,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我实在看不出什么母本。我甚至不敢确信我们能走出新路来,对此我只能保持谨慎的乐观。
- 第一定律:财富创造律。财富创造取决于生产者是不是有积极性,生产者是否有积极性,又取决于是不是多干多得,少干少得,自作自受。自作自受的制度是什么呢?承包制度是浅层的,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层的。最能调动财富创造积极性的产权制度是:个人自主决策,成功了自己受惠,失败了自己承担结果,自作自受,这就是自由的标准定义。这种自由的深度和广度,与财富创造正相关。两个东西之间稳定持久的正相关,不就是一个定律吗?这就是改革者认识到的第一定律:财富是怎么创造出来的,财富创造的强度与自由度正相关。
- 再进一步说,如果把市场引进来,优胜劣汰,有竞争,干不好的自然淘汰,留在这里都是能干的,效率不错的,这种自作自受的制度,在整体上必然是一个创造财富非常有效的制度。总之,自由市场制度,自由企业制度,个体层面和宏观整体的自作自受的制度,与财富创造活动的强度,有很强的正相关。这是第一定律。 尊重了第一定律,这个政府就得民心,就安定,政府的财政收入也越来越多,政权越来越稳固。这就是第二定律:统治集团的兴亡取决于你对第一定律的接受和遵从。当然,最彻底的遵从就是民主,让老百姓自己当家作主,维护自己自由,谁侵犯他们就把谁选下去,换上来的人都是维护百姓自由的。目前还没有贯彻他们对第二定律的认识,没有贯彻到底,就像老子似的,表达了一些理想,但只给虚的,下半段还是一条虚线。 这两条定律,老子都讲到了,所谓“我无事民自富”,你不去干预,民众就能富裕起来,这就是财富创造律,或者叫改革开放第一定律。民怎么富?统治者少干预,减少苛捐杂税,少垄断,于是财富就增加了。如果政府遵循第一定律,政府也就跟着强大起来,这就是第二定律。老子曲线的前半段,可以根据改革开放的经验,拆解成两条定律,自由度、财富创造、政权强大程度,三者之间正相关。老子曲线的前半段合并描绘了这种相关关系:给民众的好处越多,统治者的收益越高。
- 你实际上谈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中国人文精神匮乏,需要重建;第二个问题是怎么重建。 第一个大体上是个真实的问题,现在大家都活得没根似的,心里不踏实的东西不一定能用钱解决,但那东西是什么?用儒家的东西能解决吗?再深说一步,在中国古代,即使在儒家盛行的时代,人们都有精神家园吗?人们都不贪婪吗?也未必。只是一些精英在寻找人生终极意义的时候,能得到一个比较现成的、没有太大争议的解决方案,即儒家的方案。任何时代、任何文化、任何社会,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的人都是一小撮人,更多人没有那么强烈的精神需求,他们更多面临着生存问题。 过去的意识形态的确是崩溃了,新的东西没建起来,精神支柱就这样没了,至少对精英来说,这是实实在在的问题。但他们也各有各的高招,各有各的解决办法。 总的来说,人文精神的问题虽然存在,但我认为中国当代和古代的差距,并非远到一个南极一个北极。这只是一部分人的问题,而且只是这部分人的部分问题。更多的社会问题都是体制所致,而不是道德危机所致。 第二个问题,现在需要重建的人文精神,究竟如何重建?在多大程度上要从传统中寻找资源,又在多大程度上向西方寻找资源?我认为将来在中国建立起来的新的观念体系,应该更多立足于中国传统资源。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文化传统,一直向内心、向人世、向我们生活的天地自然寻找归宿,而不是向上帝寻找。这种最根本的寻找归宿的方向以及相应的概念体系,很合乎中国人的心理特点。这种追寻方向可能是未来文化重建的主导方向。 但传统中的许多粗糙、不足之处,又需要西方学说的补充,它一定是个杂糅的综合体,当然,这个综合体大概还是立足在我们的传统基础之上。至于其中的比例分配,是个挺技术性的问题,就看未来的创造者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理解的透彻和转化的高明程度,其中掺杂了极强的个人色彩与偶然因素。
- 总之,有了当代西方各派理论的启发,有我们这么多年的历史经验,再去做一些西方外来理论体系本土化,同时将本土概念提升转化的努力,在核心价值观领域,很可能会融合出一种新的东西来。
- 事实就是,有一种体制特别容易生产谎言、制造谎言。而且制造谎言是合理、合算的。你看咱们历史上的这个体制:一个皇帝,下面一堆官僚,面对全部农民,农民信息渠道不畅。打天下、坐江山的这个人,不管是秦始皇、朱元璋,还是刘邦,他们必须解决的问题,就是怎么坐江山?最高层的统治者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用赤裸裸的暴力,强制;一个是用说服力,德政。这两者还有不同的搭配比例。单凭着暴力坐江山,这个江山是很脆弱的,不容易长久,或者说长期收益不看好。于是就部分采用儒家的那种方式,说服、劝导,让你内心认可。
- 自由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的硬核是公民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自由。具体在经济领域,要求市场经济;在政治领域,要求民主宪政,权力制衡。这是价值观的硬核。支持这个硬核的,西方人追溯到天赋人权,平等的公民权利,是由自然甚至是上帝赋予的,这是最高权威。但是中国的自由主义没有在这方面充分展开,也不太容易展开。你说中国人接受天赋人权的说法吗?认可上帝的存在吗?有人信仰,但是有更多的人不信仰。当代中国民间的自由主义,从极高明而道中庸的角度评价,极高明的维度走不高。找不到公认的最高权威。往内心追溯呢,一般大家都接受的说法是,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种人性的自然展开就是市场经济,民主宪政,统称公民权利。市场经济是我付钱,你交货。民主宪政是我缴税,你提供公共服务,都是平等交换。但是这套说法也遭到一些人的诟病,说这是理性人假设,不准确,又提出社会人假设
- 如果走向民主制度、司法独立,行政效率降低的话,随时都可以换人,这时,黑帮会有,但不会太疯狂,这是假定完成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情况。